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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牛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问责整改制度【制度汇编】
发布日期: 2014-08-20 浏览次数:

为健全中小学校督导制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及《成都市金牛区进一步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是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为更好发挥教育督导职能而设立的一项长期制度。责任督学随访督导是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赋予的工作权利,任何个人、单位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阻挠。

第二条  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在实事清楚的情况下,必须接受责任督学的反馈意见,并按照责任督学要求做好相关的整改工作。

第三条  对于故意阻挠、干扰责任督学正常工作,不积极落实整改责任督学反馈意见的学校及幼儿园,金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责成金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对其采取相应措施,并与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的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挂钩。

第四条  责任督学在随访督导结束后,当面对学校及幼儿园作出口头反馈,对于重大问题或严重失误,责任督学还将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向学校及幼儿园反馈,并提出整改的具体要求及时限。

第五条  金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根据责任督学的书面反馈报告,在学校及幼儿园出现以下情况时对校(园)长进行约谈整改:

1.学校及幼儿园安保人员在责任督学出示证件的情况下,拒绝责任督学入校的。

2.学校与幼儿园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故意阻挠、干扰责任督学正常工作,故意不提供相关材料信息的。

3.学校与幼儿园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以各种方式贿赂责任督学的。

4.学校与幼儿园负责人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无理拒绝责任督学反馈意见、拒领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不按时整改的。

第六条  学校与幼儿园被约谈整改的,必须由校(园)长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约谈,其他人一律不得代替。

第七条  金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授权金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主任为约谈整改负责人,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八条  金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公示,公示内容包括:

1.责任督学每月随访督导主题。

2.责任督学随访督导过程性材料,如照片、图片、相关材料等。

3.责任督学随访督导反馈报告。

4.学校整改报告或相关材料。

第九条  金牛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信息公示平台为金牛区教育局官网教育专题督学责任区板块。

 成都市金牛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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