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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教职工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1-07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5年教职工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二级单位、各位教职工:

《西南交通大学2015年教职工岗位考核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考核方案”)已经学校2015年12月14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请各相关单位根据考核方案(附件1),及时按以下要求完成2015年考核工作。

1、根据校长办公会议决定,教职工2012—2014岗位聘期顺延一年,将2015年涵括进入上一个聘期,2015年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参照2012-2014聘期内的年度岗位考核方式进行。

2、由二级单位自主参照2012—2014聘期内所聘岗位的平均年度工作任务,确定2015年教职工岗位年度考核的内容。

3、年度考核时间界定为2015年全年。本年度新进人员的岗位考核时间以实际到校工作时间为准。

4、2015年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等级;各单位考核等级为“优秀”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教职工总数的20%;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人数不应少于一定的比例,具体比例由各二级单位自主确定。

5、2012-2015聘期综合考核结果,由二级单位结合2012-2014原聘期考核结果,按照“适度从优”原则,综合2015年年度考核结果,自主确定2012-2015聘期综合考核等级。具体可参考“考核方案”第四条相关内容。

6、学校将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相关规定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具体的考核结果运用,请各单位按“考核方案”第五条和第六条相关规定执行。

7、无故不参加考核的人员,年度和聘期考核综合结果均视为不合格。

8、本次个人考核,统一在“西南交通大学教师综合服务平台”上进行: 

(1)平台网址:http://hr.swjtu.edu.cn/pstar;教职工使用学校统一认证平台的账户和密码。登录后,从“我的人事”模块中选择“年度考核”,按照“考核类别”查看和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要求和填表说明参见“附件2”);

(2)各相关教职工应在系统上按要求填写年度工作总结,各二级单位应在系统上统一录入“2015年年度考核结果”,并打印考核表;

(3)“西南交通大学教师综合服务平台”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启用;为保证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请每位教职工认真填写。填报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可咨询人事处余嘉(66366203)或黄甲元(66366303)。

9、教学科研单位的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请填写《教学科研单位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年度考核登记表》;全校所有管理人员、非教学科研单位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全校所有编内工勤人员请填写《管理岗位、非教学科研单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编内工勤岗位年度考核登记表》;双肩挑人员、专职辅导员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填写两个考核登记表。

10、各单位在考核结束后,应及时从“西南交通大学教师综合服务平台”上下载打印《2015年教职工岗位考核表》,并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统一送校档案馆存档(其中人事代理人员的个人年度考核表交人事处提交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存入个人档案)。

11、助理及以上中层领导干部、科职干部的岗位年度考核,按组织部通知执行(也应同时在“西南交通大学教师综合服务平台”填写考核表)。

12、请各二级单位务必通知到本单位各位教职工参加考核;请各位教职工按照所在二级单位统一安排,按要求参加考核。

13、个人考核表应由“西南交通大学教师综合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且由各二级单位在考核结束后送档案馆存入个人档案(其中人事代理人员的个人考核表交人事处人事科提交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

14、各单位应在2016年1月18日前完成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西南交通大学2015年教职工岗位年度和2012-2015综合考核结论汇总表》请各二级单位在2016年1月20日前,由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提交人事处人事科(联系人:徐珂,联系电话:66366207,地址:犀浦校区综合楼411),同时请将电子文档发送至:rska@swjtu.edu.cn。

人事处

 20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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