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关于评选2017年度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和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成教函〔2016〕133号)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和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高中2017届在籍学生中评选。
2、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是在全区初中和高中在籍学生中评选,市级先进班集体是在全区初中和高中班级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思想好;
2、学习好;
省级称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学科,有9门(包括政治)达优秀,另两科达良好。(学业考试成绩需在网上下载打印。)
市级称号:前两期期末考试成绩(百分制),各科总评(平均分)达80分以上。
3、身体好;
体育课成绩达良好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达良好以上
(80分以上,需到体育老师处查具体分数,体质健康网页截图,体育老师签字。)
4、获奖要求。
省级称号:高一、高二至少获得一次区教育局“三好”或“优干”,市级“三好”或“优干”称号。
市级称号:之前获得过一次区教育局“三好”或“优干”。(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名额分配
高三年级 四川省优秀学生干部 1名
高二年级 成都市优秀学生干部 1名
高二年级 成都市三好学生 2名
三、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民主推荐和学校、区教育局审查相结合,采取分层推荐评审的办法。
1.省级荣誉称号的评选程序。
一是学校应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教导处、德育处(或政教处)、年级组、高三毕业生家长代表(由学校家长学校或家长委员会推荐3人,被推荐学生的家长应回避)、行风监督员、教育督导专员、学生代表参加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领导小组,负责有关评选工作。
二是评选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在高三在籍学生中初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并将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张榜公示。之后在初选人所在班级由学生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得票多少,由学校评选领导小组按学校所分得的四川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两倍的比例,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校公示栏第二次张榜公示。最后,由学校评选领导小组根据推选结果确定推荐上报的名单并在学校公示栏进行第三次张榜公示。上述公示时间均为5个工作日。要利用学校公告栏、学校网站、学校公众号、家长QQ群、微信群等方式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学校上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审查合格后,将学生名单在区教育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时间节点
1月4日 1.高二、高三年级各推选3名家长代表。(高二曾雯怡父亲、钟浩然父亲,高三
廖家伯母亲、汪啸母亲。被推荐学生家长应回避)。
2.年级推荐一名学生代表。
3.在在籍学生中初选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推荐人数要超过双倍比例)。
4.学校公示领导小组,并一榜公示初选名单。
1月9日 1.班级对初选学生进行无记名投票,评出两倍比例学生。(班级拍照,记录提
交德育处)
2.学校公示二榜名单。
1月14日 学校评选领导小组进行评审,推荐并公示三榜名单。(学校拍照,记录)
1月19日 推荐学生到德育处统一网上填写登记表并打印,交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
体质健康截图电子版和打印稿,学业成绩网上打印材料。
1月20日 金牛区教育局网上预审,修改。
1月21日 统计造册,签字。
1月22日 整理资料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