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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附属中学总务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通报(第一期)
发布日期: 2016-06-01 浏览次数:

5月25日下午15:00左右,大学接到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报告,部分师生陆续出现不同程度的高烧、呕吐等症状,已分别前往交大校医院、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就医。经诊断,初步确定为食物中毒或病毒感染性急性肠炎。

大学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摸排。经了解,5月24日晚,交大土木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人文学院等师生,共计126人自发到兴熙北酒楼(交大店)就餐,餐后陆续出现身体不适症状。大学医院于5月25日上午10:00收治首例病例,5月25日下午18:00左右校医院就诊师生已全部转诊至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截至5月25日晚上22:00,共计91名师生(其中1人为留学生)先后到成都大学附属医院进行了治疗,其中,有2名经诊治后已离开医院,其余89人在医院继续治疗,暂无危急重症人员。

大学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党委书记王顺洪、校长徐飞作出指示,成立了党委副书记陈志坚牵头的工作小组,并于当晚前往医院看望慰问师生,并及时与地方政府、执法部门、就诊医院进行了沟通和联系。金牛区政府已启动应急预案,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已赶赴医院指挥治疗工作,并看望慰问交大师生,区卫计局、区食药监局、九里堤街道、区疾控中心第一时间分别到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大学校医院、兴熙北酒楼(交大店)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兴熙北酒楼(交大店)开展现场卫生学调查。成都市疾控中心到现场进行了技术指导。成都大学附属医院组织专家对交大师生进行了诊治。目前,后续治疗及相关流行病学调查正在进行。

  针对当前情况,请附中食堂切实做好预防措施,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为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特重申以下措施和预案:

1、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坚决禁止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和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以及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等。

2、严格按照食品储存的要求。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保期限的食品。食品贮存场所禁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需贴有标志,并务必做到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3、严格执行食品加工的要求。所用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加工食品须熟透,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之间均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4、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不得向师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师生健康的食物。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剩余食品必须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后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出售。

5、食堂从业人员须经培训,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及时检查治疗。必须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6、附中定期到食堂进行卫生等检查,查找问题,消除隐患,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坚决杜绝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7、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启动应急预案。

8、造成食物中毒后食堂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部门调查,如实提供材料和样品。

特此通报!

西南交通大学附属中学总务处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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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校级领导各处室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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