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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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7年“创先争优”评选表彰及2016-2017学年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4-21 浏览次数:

附属中学各党支部:

按照《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2017年“创先争优”评选表彰的通知》及《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通知原文见附件1和附件2,请各党支部自行下载查阅)要求,现就各党支部召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做好“创先争优”表彰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各党支部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在此基础上做好“创先争优”表彰推荐工作。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来进行。要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总结、评选、推荐、表彰的过程作为树典型、学榜样的过程,真正把广大党员及群众拥护和公认的,为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二、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1、各党支部根据学校要求召开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民主评议,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重点做好“深入学习研讨,打牢思想基础;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对照党章标准,查找突出问题;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坚持实事求是,作出组织评定” 6个环节工作。

2民主评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转为正式党员半年以上的党员才能被评议为优秀党员。各党支部制作《***党支部民主测评表》下发进行互评,该测评表会后由党支部自行保存。各党支部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情况,要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如实记录,做好各项材料的留存工作,党支部为每名党员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民主评议记载表》,并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汇总表》。

3、各党支部书记明确工作要求、掌握方法程序,扎实开展工作。 组织生活会不能走形式、搞应付,对民主评议党员不能够失真失实,防止走过场、出偏差。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外出流动党员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所在党支部或流入地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各党支部要把严格要求党员与关心关爱党员结合起来,通过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活动,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三、做好2015-2017“创先争优”表彰推荐工作

各党支部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向附中党总支推荐优秀党员及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每个党支部向附中党总支推荐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在本支部内推荐),并推荐一个先进党支部(在全校党支部范围内推荐)和一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全校党务工作者范围内推荐),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必须在2015-2017年党员民主评议连续两年获评“优秀”,推荐的优秀党务工作者需担任附中党总支委员、党务秘书、党支部书记或支委两年以上。

附中党总支将结合各支部推荐情况,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进行答辩交流,最终推荐不超过1名优秀共产党员、1个先进党支部和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参加大学校级表彰评选,同时附中党总支也将组织校内表彰。

各党支部请于5月2日前完成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以及“创先争优”表彰推荐工作,并将《中国共产党党员民主评议记载表》、《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汇总表》和推荐表彰名单及推荐材料以书面形式(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推荐表一页纸,先进事迹材料可另附页)报学校党总支刘方方老师,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njdfz@swjtu.edu.cn

附属中学党总支

2017年4月21日

附件1:《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2017年“先争优”评选表彰的通知》

附件2:《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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