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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府教督〔2013〕2号 印发《金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12-11 浏览次数:

金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学校、各督学: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教育督导工作,现将《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13年12月3日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体制,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发挥决策和协调功能,提高教育督导的整体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规划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督促区级有关部门、街道落实教育职责;

(二)规范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

(三)研究决定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事项;

(四)履行区政府赋予的其他教育督导职责。

二、成员单位

(一)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办、区教育局、区目督办、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建交局、区人社局、区文旅局、团区委、区残联、区地税局、规划金牛分局等部门组成,以上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二)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联席会议办公室设联络员,联络员由区教育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区教育局牵头,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集全体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召开会议。成员单位有需要提请联席会议讨论的事项,经与召集人协商后可以发起会议,发起人负责提出会议议题建议、提供会议讨论的各种材料、拟定需由会议议定的事项等工作。

(二)研究重要事宜、工作机制以及其他重大教育督导事项时,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集全体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召开会议。

(三)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以联席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各成员单位并抄报区政府;对议定的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教育督导工作,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

(二)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三)各成员单位应联动配合,信息共享,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四)各成员单位提出的议题需提前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并做好保密工作。

信息公开类别:依申请公开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13年12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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