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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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附属中学教师发展纲要
发布日期: 2015-11-25 浏览次数:

西南交通大学附属中学文件

西交附中[2015]1号 

(2015年-2020年)

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13年修订)》精神,以国家、省、市、区人民政府关于教育发展、教育改革、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为指导,结合学校教师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条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人才规划纲要,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教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加强教师工作薄弱环节,创新教师管理体制机制,以提高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核心,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条基本原则是:坚持满足需求与提高效益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效益的关系。坚持开放性与均衡性并重的原则,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坚持开放、流动、竞争、有序的原则,正确处理流动与稳定的关系。坚持依法治教的方针,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和建设教师队伍。

第三条主要目标是:实施人才强教、人才强校战略,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大幅提高,普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先进的教育理念、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师队伍的年龄、学历、职务(职称)、学科结构与学校发展相协调;教师管理制度科学规范,形成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教师工作体制机制。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所有教师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达到国家规定学历。我校所有教师必须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层次;新教师必须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鼓励青年教师学历进修。加强教师队伍梯队建设,制定具体可行的梯队目标和建设方法。

第四条重点任务是:以国务院、省市区人民政府关于教师队伍建设意见为指导,以师德师风建设为着力点,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中心,以调整优化教师队伍为主线,以新教师培训为起点,以青年教师培养为基础,以骨干教师发展为重点,以名师队伍建设为目标,以“名师工作室”为窗口,以人才引进为补充,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层级管理”,努力创设有利于教师发展的制度环境,建设一支分布合理、结构优化、富有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第五条学校成立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学校教师发展规划,领导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第六条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学风、教风和学术规范教育,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制度,创新理论学习的方式和载体,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修养。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把师德教育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加大优秀师德典型宣传力度,促进形成重德养德的良好风气。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师德考评方式,完善师德考评制度,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第七条大力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加强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教研科研能力培养,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促进教师教育特点、教育特色、教育风格的形成。

第八条制定具体可行的新教师培养考核办法,促进新教师快速成长为合格教师。大学生毕业到我校任教1年,成为合格教师;任教三年,发展成为教坛新秀。

第九条落实青年教师队伍培养方法,促进青年教师的健康成长,为青年教师营造成长的氛围和土壤;青年教师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师德师风、教育理论、班级管理、教学常规、教学研究等方面拟定自己的成长计划并实施,促使自己快速成长。新培养20名左右学校优秀青年教师;新培养10名左右的区级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市区优秀青年教师;青年教师中,80%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

第十条骨干教师(区级)队伍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加快培养具有坚定信念、发展潜能大、后劲足、创新能力强的区级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形成多种层次和类型的骨干教师群体。新培养8名左右的区级学科带头人;争取中青年骨干教师的硕士研究生学历要达到 60%

第十一条进一步完善教育名家、教学名师、学科领军人才(区级教育专家、拔尖人才,省市骨干教师、学科学术带头人,特级教师等)培养与管理制度,建立“名师工作室”,基本形成学校名师队伍群体。名师评选、考核和管理要制度化、规范化。要加强名师考核,名师要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坚持课堂教学,把培养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等作为重要职责,充分发挥名师作为"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的榜样作用。新培养2名左右区级教育专家、拔尖人才等;争取“名师教育工作室”零的突破。

第十二条坚持培养和引进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学校人才引进机制,根据学校教师发展需要,每年引进2-5名有影响力的教育名家、教学名师、学科领军人才(省市骨干教师、学科学术带头人,特级教师等)。

第十三条加强教师继续教育,促进教师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掌握现代教育理论,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更新专业知识结构,提高广大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开展创新教育实践的自觉性和能力水平。

第十四条进一步加强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建设,将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建设成和谐的、团结的、进取的学习型组织。

第十五条进一步完善学校教育科研管理机制,强化科研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的指导思想,加强教育科研的针对性、实效性,采取有效措施推广科研成果。

第十六条努力探索学校国际化教育经验,在课程设置、学生培养、合作交流、访问学习等方面,形成学校国际化教育特色。

第十七条完善与聘任制度相适应的激励机制。逐步建立与聘任制度相适应,能够体现教职工岗位职责、工作绩效和实际贡献的保障和激励机制。实行向骨干教师、名师倾斜的分配政策,对在教学、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优厚的待遇。

第十八条完善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教师考核评价标准,探索实行学校、学生、教师和社会等多方参与的评价办法,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模范地履行职业道德规范,确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积极进取,不断提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依照《教师法》的规定和素质教育的要求,制定科学、有效、可行的评估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聘任、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依法理顺学校教师的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教师法》和有关规定,依法履行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流动调配和考核督察等管理职能。

西南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办公室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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