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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满意率测评表
发布日期: 2016-03-02 浏览次数:

成教人[2015]9号《关于开展2015成都市学科(技能)带头人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附件3

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满意率测评表

尊敬的家长们,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试行)》倡导教师爱国守法、敬业奉献、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生学习。为了客观、全面掌握教师的职业道德状况,特邀请您对老师的师德表现进行测评。

希望您本着对教育事业负责、对学校和教师本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真诚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谢谢!

学校

2015

很满意

【    】

满意

【    】

基本满意

【    】

不满意

【    】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侮辱学生,或有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行为,造成严重后果。

举办或参与校外社会办学机构,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和有偿招生的。

组织或参与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和用品,违规乱收费或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有价证券,产生恶劣影响。

专业基础薄弱,工作中经常出现错误,教学能力差。

德育工作差,只教书不育人,班级管理、课堂管理混乱,造成恶劣影响。

注:评价分为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4个等级,请在相应选项后的括号内划“√”。如果评价为不满意的,请将不满意的原因标注出来(在15项序号前的方框内划“√”

附件4

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师德满意率测评汇总表

姓名:任教学科:申报类别:

所在单位:区(市)县学校

  参评人员总数

有效票数

得票数

满意率

很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说明: 1.满意率=(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总票数  *100%。

2.参加测评的人员为申报人现任教班级的学生或学生家长,抽样数应在50—100之间。

计票人:

 监票人:

学校(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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