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生活老师的日常工作行为,加强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岗位职责
1、按照《交大附中住校生管理规定》,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宿舍的日常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2、爱岗敬业,不断改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
3、加强水电资源管理,注意宣传引导,增强节约意识,创建节约型校园。
二、岗位要求
1、生活老师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脱岗。
2、每天按时点到,对无故不按时回寝室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通知班主任,向汇报德育处。
3、检查督促做好宿舍的卫生保洁工作,每天检查、评分登记并每周评比。
4、每周五向德育处提交评分登记和评比结果,有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5、对待进出公寓的外来人员必须做好登记,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公寓楼,晚间严禁容留校外人员或非住宿生,严禁男女互串宿舍。
6、负责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开、锁公寓大门,不得延误或提前。
7、督促学生关锁门窗,留意各种可疑现象,积极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8、负责管理公寓楼内的乱接、乱钉、乱贴、乱摆、乱放、乱倒、偷电等违纪行为,及时发现、制止并上报。
10、负责检查安全通道、消防器材、门窗、管道、水龙头等,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并做好相关登记统计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