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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牛区督学责任区预警通报制度【制度汇编】
发布日期: 2014-08-28 浏览次数:

为健全我区中小学督导制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一)科学原则。充分从理论上进行辨析,特别是危机管理理论,在执行预警机制的过程中,充分遵守科学性。

(二)可操作原则。预防和阻止突发事件演变成危机事件,制定具体的可供操作的方案。

(三)高效原则。要尽可能的缓解和阻止危机的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四)创新原则。突发事件具有偶然性不可逆性,因此预警机制必须考虑到创新性,要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来应对,时刻与时俱进。

(五)及时原则  突发事件发生时必须保证及时性原则,要求相关的政府部门在第一时间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以处理。

二、通报内容

(一)自然灾害信息,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二)事故灾难信息,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卫生事件信息,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等。

(四)安全事件信息,包括学校及周边的重大安全隐患、突发事件或事故等。

三、通报时限

落实第一时间通报制度,责任督学应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及时了解并上报有关情况。有关部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以及敏感性信息后,应实行互通共享,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四、通报方式

信息通报一般采取文字传真方式进行,情况紧急的可通过电话告知。涉密的信息,通过书面送达。

               成都市金牛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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