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责任区
快速链接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都市金牛区进一步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区级】
发布日期: 2013-12-30 浏览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教督〔2012〕7号)精神,健全教育督导制度,推进教育督导改革和创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成都市金牛区进一步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实施方案》,现将办法全文印发你们。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28日

成都市金牛区进一步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3〕2号)及《成都市督学责任区建设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区责任督学工作,充分发挥责任督学的作用,推进教育督导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现就加强我区督学责任区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对全区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全方位、经常性的随机督查指导,形成经常性督导与集中专项督导相结合的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落实国家新课程改革,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强化教育督导功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促进我区教育科学、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创新教育督导机制,落实教育督导责任,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强化教育督导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功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类校的工作状况,指导和督促其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挖掘典型,推广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为我区实现“科教兴区”、“教育强区”提供决策与参考意见。

三、工作措施

(一)精心选聘,进一步充实责任督学力量

在已聘任的专兼职督学基础上,按照综合素质高、热心教育、关心青少年成长等要求精心选聘一批由党代表、人大、政协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兼职督学,进一步充实督学力量,加强督学队伍建设。

(二)明确权责,促进责任督学工作常态化

1. 责任区督学要认真履行其职责,可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积极深入学校督促规范办学;指导科学管理;提升学校质量;倾听群众意见;挖掘典型经验;提出合理建议;督促及时改进,并对以下主要事项实施经常性督导:

(1)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2)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3)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4)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5)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6)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7)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8)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2、对不同类型学校,重点开展以下督导活动。

(1)义务教育段学校:重点检查学校规范办学、“减负”等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指导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包括:开齐开足课程;学生课外作业布置;学生在校上课时间;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招生和分班方式;课堂教学效果;考试和排名情况;音体美师资和设施配备;初中科学实验开展情况等。

(2)普通高中学校:重点开展新课程改革的监督和指导。包括:学校课程体系建设的规划及实施;开齐开足必修课;按规定开设选修课及走班教学;建立学生评价体系,规范学校学分制;特色示范高中创建等。

(3)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开展专业建设和校企合作的监督和指导。包括: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专业设置和优化;开展培养模式改革实践;开展产教结合;课程设置与教学改革;“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创业教育和就业工作等。

(4)学前教育机构:重点督查和指导学前教育规范化办园行为。包括: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待遇;收费和财务管理;幼儿伙食;安全管理等情况。

(5)民办学校:重点督查学校规范办学和校园安全情况。包括:学校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学校办学方向、办学行为、办学质量、教师聘任、师德师风,校园安全、招生收费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情况。

(三)健全制度,强化责任督学的督导功能

1. 完善责任督学随访工作制度责任区督学每学年对责任区内每所学校至少随访督导1次,每次督导工作时间不少于半个工作日,督导期间严格遵守督导工作纪律,佩戴工作牌,廉洁自律,维护督导形象。并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简报,年末有报告。

2. 完善督导检查和督促整改制度。责任督学在督导结束时责任区督学须向被督查单位或学校主要负责人即时反馈情况,填写《成都市金牛区督学责任区督导检查记录》,对于存在较大问题的学校,提出整改建议,下达《成都市金牛区督学责任区督导检查整改通知书》,督促学校整改,检查整改效果。

3. 完善督学定期学习、交流制度。责任区督学要按时参加责任区办公室或责任区内定期组织的学习交流活动,认真学习重要的教育工作文件和教育督导工作方法,及时熟悉教育工作的新政策、新制度、新动态和改革新举措,深入交流督导工作经验和情况,切实提高责任督学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强化督导功能。

4.建立责任督学绩效考核制度。为进一步强化督学职责,调动各责任区督学的工作积极性,拟定《成都市金牛区责任督学绩效考核办法》,对各责任区和责任督学进行考核,科学使用考核结果。该结果将与责任督学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直接挂钩。

四、保障机制

(一)区教育局每年提供教育督导专项经费,为督学责任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工作条件。认真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统一制作《成都市金牛区督导责任区督学公示牌》,向社会公开督学姓名、联系方式和主要职责,规范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二)督学责任区办公室要及时了解责任区督导工作,定期组织召开责任区督学联系会议和学习、培训会,认真研究责任区督学总结的经验和反映的问题,作出督导结论。加强督学专业知识、政策法规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考察学习和交流研讨活动,提高责任区督学专业化水平。

(三)责任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教育学校要在校门显眼位置悬挂督学公示牌,积极支持责任区督学的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档案,并为责任区督学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责任区督学提出的意见要认真研究,并切实加强整改。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抄送:各中小学、幼儿园




成都市金牛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28日印发




 




@2015 西南交通大学附属中学 版权所有 蜀ICP备050269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