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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 《金牛区2015年教育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7-20 浏览次数: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金牛区2015年教育工作

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教培中心、资管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成都市区(市)县教育工作主要目标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成教督办函〔2015〕4号)精神,实现我区2015年度教育工作目标,推进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印发《金牛区2015年教育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请围绕目标,突出重点,及早安排,加快推进,确保各项目标全面完成。

特此通知。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2日


 

金牛区2015年教育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及分值

评分标准

责任科室

基        本        目      标

1(2分)

公办和公益性幼儿园学位覆盖率达到2015 年计划目标。

学前教育科

2(3分)

3—5 岁幼儿入园率达98%以上(0.5分);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9.9%以上0.5 分);初中学龄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0.5分);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99%以上0.5分);小学生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初中生辍学率控制在1.5%以下0.5分);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0%以上0.5分)。

学前教育科、普教科

3(2分)

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保持在计划数以上(0.5分);初中毕业生升学普职比和升入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人数分别达到计划数(1分);区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达到计划数(0.5分)。

普教科、职成科

4(3分)

普通高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0%以上(0.5分),普高合格率达到95%以上(0.5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巩固率达到 90%以上(0.5分),毕业率达到95%以上(0.5分),就业率达到 95%以上(0.5分),对口就业率达到65%以上(0.5分)。

普教科、职成科

5(3分)

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确定本地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并按要求提高公益性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确保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各项配套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做到专款专用;切实落实成都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拨款制度。

计财科

6(3分)

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鼓励扶持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督促相关民办学校使用好省、市民办教育专项资金。按接收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人数,给予民办学校补贴,补贴金额逐步达到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计财科、行政审批科、普教科

7(2分)

足额安排教师工资、国家政策性津贴和应由财政承担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平稳实施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

人事科、计财科

8(2分)

深化 “县管校用”用人机制改革;完善教师退出教学岗位实施办法,健全教师退出机制;全面完成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

人事科

9(1分)

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制度。保证每年在县域校长(含副校长)交流人数不低于应交流人数的15%,教师交流人数不低于应交流人数的15%,骨干教师交流人数不低于同级骨干教师人数 15%,各中心城区选派到对口支援的农村学校支教教师数不低于城乡结对学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5%,各区(市)县间教育联盟按分配名额完成干部交流任务。

党办、人事科

10(1分)

推动所属职业院校在编制内按不少于编制总数的 25%聘请企业管理者、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支持职业院校在编制外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

职成科、人事科

11(2分)

提高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在教师队伍管理过程中的使用效率,充分利用系统平台对教师资源分布等情况进行管理和监控,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切实做好系统数据统计上报工作,确保教师数据及时更新。

人事科

12(2分)

完成教师和校(园)长国家、省、市、县级培训任务,每位在职教师 5 年完成不少于 360 学时培训,新任教师完成不少于 120 学时岗前培训,教师培训者每年完成不少于 72 学时研修。完成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年度培训目标,完成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目标。

党办、人事科、教培中心

序号及分值

评分标准

责任科室

基        本        目      标

13(2分)

全面推进班主任专业化建设,建设10所班主任专业化发展示范学校。所属学校(含中职和民办学校)班主任、德育干部取得“学校心理辅导员B级证书”比例达40%,新上岗班主任取得“学校心理辅导员 C 级专业资格培训”比例达100%。

德体卫办

14(2分)

扎实推进区域教育综合改革,有序推进承担的市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切实有效落实城乡互动联盟合作协议、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推进“名校进县城、托管到乡镇”工作。

督导室、党办、行政审批科、人事科、德体卫办、职成科、学前科、教仪设备科、教培中心

15(2分)

规范名校集团管理,健全名校集团机制,促进已成长为“新优质学校”的成员学校有序退出名校集团。

普教科

16(2分)

开展“未来学校”试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每所试点学校至少启动 1 个“未来班级”建设。 

督导室、教仪设备科、计财科

17(2分)

扎实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完成首批学校章程制定工作,积极推进“一校一章程”建设。 

党办

18(4分)

按要求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确保学校非正常跨区域入学控制在 10%以内;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做好符合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贯彻落实《成都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 年)实施方案》 ,完成目标任务分解中 2015 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普教科

19(3分)

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小学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消除60人以上的大班额。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做好学生教材征订、教辅代购工作。

普教科

20(5分)

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学籍管理政策(1分);规范招生行为,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加强过程管理,禁止无计划、超计划、提前承诺等违规招生(1分);严禁违规补课、有偿补课(1 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1分);落实民办学校办学信息公示、招生宣传备案制度(1分)

普教科、行政审批科

21(2分)

所属学校(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取得“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的学校数量比现有总量增长15%以上。

国际办

22(1分)

所属职业院校参与“3+1+N”和专业职业教育集团的比率不低于 80%,实训基地专业覆盖率不低于 60%。

职成科

23(1分)

完成1所市级规范化社区教育学校2个示范社区教育工作站建设。

职成科

24(2分)

按教育部颁布标准开齐开足课程,学校 “音、体、美”课程不被挤占、挪用;配齐专(兼)职音、体、美教研员。

普教科、人事科、教培中心

25(4分)

设立专项资金, 做好中小学生体质体能测试工作; 《国家体质健康标准 (2014 年修订) 》 测试上报率达 100%,合格率达 91%以上。实施“体育、艺术 2+1 项目”并开展认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合格率达到80%(其中良好率、优秀率分别达到 50%、20%) 。广泛开展校园足球及各类体育艺术教育活动,落实体育教师教学

装备,及时上报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年度报告。

德体卫办

26(1分)

加强区(市)县级家委会建设,建立完善家委会工作制度,指导学校家委会开展工作;办好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培训。

德体卫办

27(2分)

所属中小学(含中职、民办学校)心理健康咨询(辅导)室覆盖率达100%,并确保充分有效使用;十个建城区全面完成二级心理维护中心建设。

德体卫办

序号及分值

评分标准

责任科室

基        本        目      标

28(2分)

加大教育宣传工作力度,一、二、三圈层区(市)县在国家级媒体上的宣传报道分别不少于 15 篇、12篇和 10 篇;在省级、市级媒体上均分别不少于 80 篇、70 篇和 50 篇。

宣传办

29(2分)

切实保证教育科研机构落实和人员、经费落实,开展优秀科研成果推广活动不少于2次。

教培中心

30(2分)

完成教育城域专网改造升级。积极推进数字校园建设,提升应用水平。

教仪设备科

31(2分)

建立健全信访目标考核和责任传导机制,落实办理责任,及时妥善解决群众诉求。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达100%,群众对回复情况满意率不低于90%。

监察室

32(3分)

完成“四改六治理”专项工作;完成学校卫生室(保健室)规范化建设及所辖中小学校卫生工作人员上岗培训;对所辖学校卫生工作进行专项评估,保障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预防传染病流行。

德体卫办

33(2分)

建立健全网格化学校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动态的学校隐患点管理台账,常态化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完成全域中小学生幼儿安全教育平台信息注册,按进度完成课堂教学、专项作业、家校互动等任务,初步形成安全课教研培机制。

安全办

34(3分)

按时参加安全稳定工作例会,及时报送涉安涉稳信息;完成《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中规定的中小学生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 1 次安全演练;涉及学生的安全事故稳中有降,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不超过近三年平均数。

安全办

35(2分)

做好教育新媒体建设工作,开通并运营好官方认证微博,建立立体服务群众政务微博体系。切实做好网络舆情预防、监管和引导工作,确保本地教育系统重大舆情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效处置。

宣传办

36(3分)

加强督学责任区和督导队伍建设,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将督导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教育督导工作顺利开展。

督导室

计财科

37(4分)

切实做好教育均衡化、现代化、国际化监测和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1分),义务教育校际均衡程度较上一年有所提升 (1 分), 教育现代化指标总体达成度达到 85%以上(1分) , 一、 二、 三圈层区(市)县教育国际化总实现度分别达到 75%、65%和 55%以上(1 分) 。

督导室、党办、人事科、计财科、普教科、德体卫办、职成科、学前教育科、基建房管科、教仪设备科、国际办、教培中心

38(2分)

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办信访案件。

监察室

39(2分)

推进廉政文化进学校工作,组织开展廉洁文化活动和廉洁学校创建工作。 

监察室

40(1分)

公众对本区域教育工作满意度达到80%以上。

行办、党办

41(1分)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应公开事项达100%,重大政策解读率100%,加强和改进门户网站建设。

行政审批科、党办、宣办、教仪设备科

42(1分)

完成赴甘孜州支教教师的选派任务。 

行办

43(2分)

足额安排教育资助专项资金,大力推进普通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实现“应帮尽帮,应助尽助,不重不漏全覆盖”。

资管中心、职成科、德体卫办

序号及分值

评分标准

责任科室


44(4分)

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配齐工作人员并确保其相对稳定,将资助中心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予以足额保障。三圈层县(市)继续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

资管中心

45(1分)

区域内符合向市民开放体育设施条件的学校做到应开尽开;利用各类职教资源,广泛开展面向社会各类群体的技术技能培训。

职成科

保  证  目  标

46

全面、按时完成承担的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2015年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行办、计财科、普教科、德体卫办、职成科、学前教育科、基建房管科、资管中心

47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监测的 8 项指标差异系数平均值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即小学 8 项指标差异系数平均值≤0.65,初中8项指标差异系数平均值≤0.55)。

督导室、人事科、计财科、普教科、基建房管科、教仪设备科

48

加大教育乱收费查处力度,不发生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违规制定教育收费标准事件。强化对所辖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管及检查,不发生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教育资助专项资金的事件。

监察室、计财科、行政审批科、资管中心

49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不发生因师德严重失范而酿成的教育教学事件。

监察室、人事科

50

在市级以上教育考试中不发生试卷失密或泄密事件;在考点设置及考试组织工作中,不发生严重工作失误和严重违纪舞弊事件。

招办、普教科、教培中心

51

确保本地教育系统不发生信访恶性事件和*件,确保不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的情况。

监察室

52

所属学校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接收“9+3”学生的区(市)县不发生重大事故。 

安全办、职成科

53

不发生在全省乃至全国造成重大影响的负面新闻事件。

宣传办

54

完成成都市公办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年度目标。

基建房管科、学前教育科、教仪设备科

信息公开类别:依申请公开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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